国家统计局:2022年12月份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涨1.8% 环比持平******
中新网1月12日电 国家统计局12日发布数据显示,2022年12月份,全国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涨1.8%。其中,城市上涨1.8%,农村上涨1.8%;食品价格上涨4.8%,非食品价格上涨1.1%;消费品价格上涨2.6%,服务价格上涨0.6%。
12月份,全国居民消费价格环比持平。其中,城市持平,农村下降0.2%;食品价格上涨0.5%,非食品价格下降0.2%;消费品价格下降0.1%,服务价格上涨0.1%。
2022年全年,全国居民消费价格比上年上涨2.0%。
图自国家统计局网站各类商品及服务价格同比变动情况
12月份,食品烟酒类价格同比上涨3.7%,影响CPI(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上涨约1.05个百分点。食品中,畜肉类价格上涨11.6%,影响CPI上涨约0.38个百分点,其中猪肉价格上涨22.2%,影响CPI上涨约0.31个百分点;鲜果价格上涨11.0%,影响CPI上涨约0.21个百分点;蛋类价格上涨9.6%,影响CPI上涨约0.06个百分点;水产品价格上涨3.4%,影响CPI上涨约0.06个百分点;粮食价格上涨2.6%,影响CPI上涨约0.05个百分点;鲜菜价格下降8.0%,影响CPI下降约0.18个百分点。
其他七大类价格同比六涨一降。其中,交通通信、其他用品及服务、生活用品及服务价格分别上涨2.8%、2.8%和1.5%,教育文化娱乐、医疗保健、衣着价格分别上涨1.4%、0.6%和0.5%;居住价格下降0.2%。
各类商品及服务价格环比变动情况
12月份,食品烟酒类价格环比上涨0.4%,影响CPI上涨约0.10个百分点。食品中,鲜菜价格上涨7.0%,影响CPI上涨约0.14个百分点;鲜果价格上涨4.7%,影响CPI上涨约0.09个百分点;水产品价格上涨0.4%,影响CPI上涨约0.01个百分点;畜肉类价格下降4.6%,影响CPI下降约0.17个百分点,其中猪肉价格下降8.7%,影响CPI下降约0.16个百分点;蛋类价格下降2.1%,影响CPI下降约0.02个百分点。
其他七大类价格环比四涨一平两降。其中,其他用品及服务、生活用品及服务价格分别上涨0.4%和0.3%,衣着、教育文化娱乐价格均上涨0.1%;医疗保健价格持平;交通通信、居住价格分别下降1.4%和0.1%。(中新财经)
河南平顶山一皮具厂非法处置危险废物 21人被追责问责****** 中新网2月3日电 据“清风平顶山”微信公众号消息,河南省平顶山市纪委监委3日发布关于鲁山县张良镇宇航皮具厂非法处置危险废物案件追责问责情况的通报。通报表示,平顶山市纪委监委深入调查关于张良镇宇航皮具厂非法处置铝灰渣等危险废物问题,共追责问责21人。 2021年4月23日,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导组移交鲁山县环保局职工王炳方等人非法生产并处置铝灰渣问题线索后,平顶山市纪委监委高度重视,立即成立市县两级调查组,依规依纪依法进行了深入调查,并对存在环境监管失职失责问题的相关人员进行了严肃追责问责。现通报如下: 一、关于张良镇宇航皮具厂非法处置铝灰渣等危险废物问题 经查,2019年6月,原鲁山县环保局职工王炳方为非法牟利,伙同张良镇张南村村民冯延伟等人,从事铝灰渣加工回收金属铝业务,并将产生的废铝灰掩埋在冯延伟经营的宇航皮具厂内及该厂北侧500米的土地内。经河南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所鉴定,该厂加工、处置的铝灰原料和倾倒物均属于“危险废物”,该掩埋点共非法占用耕地4.5亩,其中基本农田1亩,现场共清理废物、废铝灰16819吨,由此形成的环境损害赔偿金额为3868万余元、土壤和地下水生态环境损害金额78万余元。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鲁山分局(原鲁山县环保局)、鲁山县张良镇人民政府、鲁山县自然资源局相关人员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重视不够,执法不严,履职不力,在环境监管、耕地保护等工作中存在失职失责问题。 二、有关责任人员处理情况 本案共追责问责21人,其中移送司法机关判处刑罚4人,开除党籍4人,开除公职4人,政务撤职2人,调离环保工作岗位3人。 王炳方,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鲁山分局原职工,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给予开除公职处分;犯污染环境罪,被司法机关判处有期徒刑六年。 李庆涛,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鲁山分局环境监察大队一中队(张良中队)原中队长,违反政治纪律,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犯环境监管失职罪,被司法机关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 李苏南,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鲁山分局环境监察大队一中队(张良中队)原副中队长,违反政治纪律,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犯环境监管失职罪,被司法机关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 陶林超,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鲁山分局环境监察大队一中队(张良中队)原工作人员,严重职务违法,被给予开除公职处分;犯环境监管失职罪,被司法机关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 刘广跃,鲁山县张良镇环保所原所长,违反工作纪律,被给予开除党籍、政务撤职处分,调离环保工作岗位。 安华延,鲁山县张良镇环保所原副所长,违反工作纪律,被给予开除党籍、政务撤职处分,调离环保工作岗位。 另对负有领导责任的鲁山县自然资源局党组原副书记(主持全面工作)陈新兴等5人,违反工作纪律的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鲁山分局环境监察大队大队长李永军等7人,违反工作要求的鲁山县张良镇国土资源所原负责人孙自合等3人,分别给予党纪政务处分或组织处理。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