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管理部调度部署春节假期安全防范工作******
中新网北京1月19日电 (记者 陈溯 郭超凯)记者19日从中国应急管理部获悉,应急管理部18日召开视频调度会议,全面分析春节假期安全风险特点,对安全防范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落实。
会议指出,今年春节正处疫情防控转段的关键期,各种不确定不稳定因素明显增多,客流剧增对安全管理造成冲击,高危行业高负荷运行加大安全风险,疫情变化带来新挑战,自然灾害防范压力很大。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和消防救援队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做好今年春节安全防范工作的特殊重要性,务必保持高度警惕,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牢牢守住不发生重特大事故的底线。
会议要求,要把握节日特点,有效稳控公共安全形势。抓好消防安全,加强对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检查,确保消防设施完好、电气燃气设备安全、逃生通道畅通、值班人员在岗。联合有关部门对诊疗压力大的基层和农村医疗机构加强安全检查,强化养老机构消防安全指导;协调抓好春运和旅游安全,推动有关部门和基层组织对“红白事”占道、马路市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加强农用车载人治理,继续加大对长途客车、民航高铁、客船轮渡等安全检查力度,加强对高风险游乐设施隐患排查整治;配合做好大型聚集性活动安保,对各地举办的大型活动要提前介入,督促制定完备的应急预案,前置救援小组,确保出现紧急情况第一时间有效处置。同时,要加大节假日安全科普宣传力度,引导群众主动识险避险,做好自身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要深刻吸取教训,坚决遏制高危行业领域重特大事故。各地要保持节日期间监管执法力度不减,督促落实矿领导带班下井和危化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制度,加强灾害严重、大班次等重点矿井检查巡查,对检维修、动火、有限空间等高危作业落实安全保障措施。其他高危行业领域也要紧抓不放,尤其要强化烟花爆竹生产、销售、储存、燃放各环节安全管控,重拳打击各类“黑窝点”;加强对冶金、建材等重点工贸企业和不停工重大建筑工程的安全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会议强调,要强化应急准备,有力有效应对冬季自然灾害。做好雨雪冰冻灾害应对准备,加强节日期间灾害预警、风险提示和防灾避险指引,进一步完善与有关部门的信息共享和协调联动机制,提前落实预案、力量、物资和技术保障等应急准备;严密防范森林火灾,教育引导群众春节文明祭祀,对重点林区协调开展巡查检查和联合执法,严格野外火源管控,坚决遏制人为因素引发火灾;做好节日救灾救助工作,前期下拨的救灾资金和物资要确保到户到人,节日期间受灾的要及时启动救灾响应,千方百计保障好群众基本生活,确保温暖过冬。要严明纪律规矩,从严抓好节日期间机关和队伍管理。严格应急值班备勤,精心安排春节期间的值班值守,严格落实信息报告制度,消防救援队伍和安全生产专业救援队伍要提高勤务等级,针对冬季灾害特点强化装备、力量准备,确保关键时刻拉得出、冲得上、打得赢。(完)
福建泉州出台留泉返泉十三条措施 鼓励外来务工人员留泉过年****** 2023年元旦、春节将至,为鼓励外来务工人员留泉过年,加强节后返泉返岗服务保障,支持企业稳岗留工促生产,助力一季度“开工稳、开门红”,特制定支持企业员工留泉返泉的十三条措施。 一强化节前稳岗留工 (一)发放一次性稳就业奖补。落实省上一次性稳就业措施,对经当地工信部门认定,采取措施稳定职工队伍(减员率不高于2021年末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2023年春节当月保持连续生产(2023年1月份用电量不低于2022年12月份的70%)的重点企业(规上工业企业),以2023年1月份该企业参加失业保险职工人数为基数,按1000元/人的标准进行奖补,每家企业奖补金额最高不超过15万元,所需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 (二)开展返乡职工“千里送暖”活动。在春节前组织我市规上企业赴劳务输出地开展慰问活动,向在泉务工人员或其亲属送上年货、小红包等慰问品,在当地营造泉企心系员工、关爱员工的良好氛围。 (三)开展留泉职工“迎春送暖”活动。“两节”期间,按每户1000元标准,安排慰问“苦、脏、累、险”岗位职工、节假日坚守一线岗位职工、新就业形态职工及因疫致困职工等群体。鼓励非泉州籍职工的父母来泉团圆过年,对父母来泉团圆过年的部分一线职工家庭按每户1000元标准开展关爱慰问活动。所需资金由市、县两级工会进行统筹。 (四)支持员工参加职业培训。鼓励留泉务工人员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取得专项能力证书的,按每人500元给予补贴;取得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根据证书等级按每人700~3000元给予补贴,对列入紧缺急需工种目录的,补贴标准按规定上浮30%,所需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 二强化节后返岗招工 (五)给予个人来泉就业岗位补贴。落实省上一季度促就业措施,对省外首次来泉就业、省内在泉新就业(且为在全省范围内新就业)的,2023年4月30日前在全省范围内首次参加失业、养老保险并已连续缴费满3个月,按照1500元/人的标准给予劳动者岗位补贴,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上级有新规定的,按上级规定执行。 (六)支持企业外出招聘接返员工。对参加由市、县两级政府部门或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组织企业赴外地招聘并接返员工的,给予每家企业省外5000元、省内2000元的一次性劳务合作补助,所需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 (七)支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招工引才。对为我市企业引进(不含我市各地区间流动)取得大中专院校学历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的劳动力或熟练工(由接收企业认定)等基础性人才(初次在我市就业且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每引进1人给予1000元的奖励补贴,所需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对当年度引进高校毕业生或其他紧缺急需人才达100人以上(含100人)且在泉稳定就业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按每人500元标准对该机构予以奖励,所需资金由各县(市、区)财政承担。 (八)开展“千企引工”“以老带新”等系列活动。2023年一季度,持续运用各地人社招聘网站等线上招聘平台,邀请千家以上企业开展百场以上招聘活动,为企业用工招聘提供便捷服务。鼓励员工“以老带新”,对符合条件的按照每引进1名新员工奖励500元的标准给予老员工引工奖励补贴,所需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鼓励各地对引工较多的个人授予“引工大使”称号,并给予相应的优惠政策。 (九)搭建企业用工调剂平台。支持行业协会、社区(村)基层就业服务平台、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用好“泉通行—在线招工”等企业用工调剂平台,及时收集发布用工余缺信息,协调用工余缺企业之间短期借用或错峰调配,符合条件的按每人500元的标准补助调剂平台,所需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推广晋江、石狮、泉港等地零工市场经验做法,帮助企业与灵活就业人员实现供需对接。 三强化服务保障 (十)发放返泉返岗交通补助。非泉州籍职工本人在规定时间乘坐列车(含动车、普速火车)、汽车、飞机、轮船等公共交通工具,从户籍地或探亲地返泉或来泉返岗的,可通过“泉工e家”申请工会“幸福返泉”补助,市总工会按省内户籍最高补助100元、省外户籍最高补助200元标准给予交通补助。 (十一)开展“泉州免费游”活动。在泉务工的非泉州籍职工可通过基层工会,采用集体组织或自由组合形式,凭本人身份证、工会会员证/“泉工惠”职工服务卡/工会介绍信,免费游览国有A级旅游景区及各县(市、区)协调开放的景区(点)。 (十二)提供免费流量礼包。电信、移动、联通三大运营商为留泉过年的非泉籍用户提供每月20G的5G网络专用流量(有效期3个月),让留泉过年人员畅享视听网络。 (十三)加强职工医疗服务和劳动保障。着力保障留泉员工两节期间就医用药需求,对感染新冠病毒的居家治疗留泉员工纳入网格化规范管理,分发《泉州市民居家防疫手册》,家庭医生(网格医生)提供健康咨询、心理疏导、用药和抗原检测指导等服务,以及重点人群和次重点人群的分类分级健康服务、重症的分级分类转诊。指导企业合理制订春节错峰放假和调休计划,畅通劳动保障维权渠道,及时化解各类欠薪等矛盾纠纷,营造良好用工环境。 (来源:泉州市政府办、泉州市人社局、泉州市财政局)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