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重就轻遮遮掩掩,推卸责任毫不含糊,民进党败选检讨没提蔡英文******
【环球时报特约记者 陈立非】民进党“九合一”败选检讨报告终于出炉,罗列了疫情、通胀、论文案、“黑金”以及“抗中保台”失灵等败选原因,认为民进党在青年与中间选票上的流失是这次地方选举挫败的主要原因。但报告通篇没有提蔡英文和台“行政院长”苏贞昌,被批根本就是避重就轻。
“抗中保台”牌失效归咎俄乌
民进党败选检讨报告共10549字,摘要版3843字。据台湾《联合报》29日报道,检讨小组召集人郑文灿称,在疫情方面,内需型中小企业、观光旅宿业、一般商家受冲击最大,当局通过纾困振兴方案在前两年虽发挥作用,但第三年的补助金额及适用对象是否忽略最基层产业、商家需求及民众感受,可能成为纾困振兴成效未能彰显的主因。与此同时,购买境外疫苗、自产疫苗、疫苗分配等议题也成为在野党抨击重点,无形中让民众结合生活经验,从疫苗攻防的混乱情况获得较多对民进党不利的信息,进而影响选战。关于“抗中保台”牌失效,郑文灿归咎于俄乌冲突,称台湾民众对安全关注度提高,引发兵役期是否改变的热烈讨论,难免会让在野党顺着“抗中保台”口号负面操作,制造“票投民进党,青年上战场”的恐惧,且俄乌冲突造成国际通胀,影响到人民生活感受。他还声称,选战过程中“黑金”议题扭曲了民众对民进党的印象,也冲击选情。
值得关注的是,前新竹市长林智坚的论文抄袭事件,蔡英文要全党力挺,但检讨报告根本未出现“蔡英文”3个字或“党主席”字眼以及她须负的责任。郑文灿对此未回答,仅表示检讨报告中已把这些诚信问题等标示清楚,包括采取立场有哪些不足及停损点设定、对选票造成影响等。林智坚28日晚在脸书发文称,败选检讨报告中他是唯一被具名提及的人,他愿意承担责任,也再次向民众与支持者“表示最深切的歉意”。
“抓一些稻草人来打”
“绿营败选检讨报告笑死人”,国民党“立委”赖士葆29日称,这份报告没有诚挚究责,甚至还检讨起了在野党,变成一篇不痛不痒的剖析报告,完全不见政治责任,也不敢碰触蔡苏。他嘲讽说,报告“抓一些稻草人来打”,简直是今年年终最大的政治笑话。国民党文传会副主委林家兴表示,民进党败选至今行政部门竟然仍未改组、苏贞昌仍未下台,令人感受不到其反省的决心。民众党“立法院”党团总召集人邱臣远直言,这份败选检讨报告避重就轻,并未深入探究原因且反省,像是给民进党支持者和同温层看的。
就连绿营内部也不认同。民进党“立委”何志伟29日称,这份检讨报告只是走个形式,民进党应该思考未来要做些什么,未来的展望是什么。民进党前副秘书长、“台湾民意基金会”董事长游盈隆称,从蔡英文时隔745天才允许记者提问,在回应要不要为处理林智坚“论文门”道歉时大打太极就看得出来,她根本无意检讨,更别说道歉了,“民进党真能写出像样的败选检讨报告才怪”。
民进党前“立委”沈富雄29日直言,若他是审查者,这份报告他会直接退回,不打分数,因为“党团、媒体、侧翼,都没点名”,也不敢动蔡苏。他更形象地以“验尸报告”的方式,分析这份败选报告。沈富雄说,败选的民进党就像一具尸体,郑文灿是要厘清“死因”的病理科医师,“解剖死者”后所写的验尸报告就是这份检讨报告。结果报告发现,“死因”是跌倒造成的大腿骨骨折没接好,“死者”自己也没注意,最后引发并发症去世,却没有追究医院救治的责任以及为何在这么多人中偏偏是“死者”出意外。
蔡英文难辞其咎
不少岛内网民大骂“完全不提全党挺抄袭,检讨个鬼……这报告一点用都没有”,还有人说,“不敢检讨蔡英文,这份报告就是废文一篇”。
《联合报》29日称,“九合一”惨败一个月后,民进党检讨报告出炉,虽然点出“黑金”问题严重,却不见党内哪些人是其中代表,列出“论文门”是败选主因之一,却对于党内最高层级、被舆论视为罪魁祸首的蔡英文和苏贞昌的责任只字未提,“如此自缚手脚的检讨报告,真的切中要点了吗?”文章称,蔡英文虽然在开票当天辞去党主席,但她的责任岂可随辞职而一干二净?更遑论苏贞昌至今留任,到底为无感施政负了什么责,对忽视民众感受负什么责?民进党若在大败之后仍执意捍卫蔡英文,恐怕写再多检讨报告也难拾民心。
套路多多,购房纠纷如何“有效维权”?******
人民网记者 孙红丽
近期,中央层面多部门发文定调房地产市场,并作出“要确保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等一系列部署,进一步提振了房地产市场信心。
买房置业是老百姓重要的消费需求之一。让人民群众放心购房,住上更好的房子,诚信守法、风清气正的市场环境不可或缺。然而实践中,消费者在买房过程中可能遭遇种种套路,一旦交了定金买了房,常常处于弱势地位。比如,卖房捆绑销售装修升级包、精装交付货不对板等。这种时候,消费者应该如何有效维护自身的权益?
被“虚假宣传”误导,开发商规避责任怎么办?
近日,来自南京的网友向“人民投诉”平台反映,南京某楼盘在销售时,将小区主大门和会所一楼及景观作为重要宣传卖点,以高于周边楼盘3000元左右每平方米的价格售卖,很多消费者都为了景观买单。但购房完成后,开发商擅自更改规划,之前宣传的卖点全部变为其他功能区,且未做任何明确告知。小区景观遭到破坏,实质上房产溢价已经消失,给消费者造成了重大财产损失。
在消费者购买一手房的时候,开发商往往会通过宣传册、微信公众号等,对楼盘及样板房进行宣介。有的开发商还会草拟类似“售楼书、广告、宣传资料不构成要约,不属于交付标准,不具有约束力,双方应以正式合同为依据”的条款。那么,这些宣传和介绍是否有法律上的约束力?
中国消费者协会对此指出,根据法律规定,开发商无权单方在合同中规定广告和宣传资料等不构成合同内容。当售房广告和宣传资料构成要约,即使未写入合同,开发商也应履行相关义务,如未按约履行,则构成违约。
另外,业主如何避免被“虚假宣传”误导?遭遇开发商虚假宣传后又该如何维护权益?
中国消费者协会法律部副主任谢龙在接受人民网记者采访时表示,消费者维权主要的依据是以合同约定为准,但是一般情况下商品房的宣传广告和宣传资料在法律上定性为要约邀请,这不具有强制约束力。
“但是,如果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是开发商在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以及相关设施所做的说明和承诺,并且这说明承诺具体而且确定,对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都有重大影响,那么它就构成了要约。”谢龙说,这种情况即使是没有写到合同里面,它也是合同的重要内容。如果开发商违反了这些说明和承诺,那么消费者也可以据此作为证据,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根据法律规定,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拍卖公告、商业广告和宣传等为要约邀请。商业广告和宣传的内容符合要约条件的,构成要约。
举例来说,消费者在售楼处选购商品房时,宣传单上注明的房屋实际可使用面积是约86平方米,实际交付面积却不足80平方米。如果通过宣传资料和其他的相关证据能够看出开发商以房屋实际使用面积作为卖点,从而吸引消费者签约购买,那么可以认为,这个宣传内容构成要约。
谢龙建议,业主需要收集保全相关购房证据,譬如楼书、户型图、小区平面图等宣传资料,或是通话录音、现场录音录像、聊天记录等。
利用“补充协议”加重业主责任怎么办?
“多签了2份《补充协议》,收房时间变了,物业费涨了……”天津某楼盘业主向记者反映,补充协议和购房合同差异巨大。在购房合同基础上添加的补充协议,加重了业主的责任,规避了开发商的责任。
实践中,经常有开发商利用其在房产交易中的优势地位,在与购房户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时,要求购房户签订《补充协议》,在《补充协议》中多处变更、修改、增加原合同中的主要约定事项。
谢龙指出,这种情况会导致正式合同里的一些条款失效。
“从法律效力上来说,补充条款要高于合同条款,所以消费者一定要对补充协议的具体条款充分理解。”谢龙表示,开发商有义务充分说明每个条款的具体内容,消费者也可以拒绝一些不合理的条款。同时,从法律上来说,一些对消费者特别不公平的条款也是无效的。当然,具体要根据条款内容来判断。
北京广森律师事务所姜超峰律师提醒消费者,签订购房合同补充协议时要看清其中存在的陷阱,如涉及到交房时间,建议购房人在签补充协议时要明确、细化这些条款,对不可抗力的具体情形和影响程度有一个明确的约定。
不得不选的捆绑装修,真的合理吗?
在一些地区新房限价的背景下,很多楼盘特别是热门楼盘通过推出装修升级包这样的方式,变相进行组合销售。
去年九月,李先生在北京望京片区看中了一套面积126平米的新房。打算交定金时,销售人员告知,除了首付款,还要准备好买“升级装修包”的钱,否则房子就无法购买。几经协商未果,李先生只能无奈同意。
无形中增加了一大笔支出的李先生很是郁闷,强制买卖装修升级包是违规行为吗?
谢龙对此解释,从法律规定看,任何经营者销售商品提供服务都应当明码标价,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也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开发商利用自己的优势地位销售装修升级包这种行为违背了消费者意愿,侵害了消费者自主选择权。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虽然拥有拒绝的权利,但是实践中,面对不接受就不购房的情况,消费者仍有购房意愿怎么办?
“这种情况下,如果消费者购买装修升级包,要看开发商能否正常给消费者开具正规的发票。如果不能,说明这个收费是不合理的,那么消费者就可以去举报。”谢龙表示。
姜超峰认为,装修升级包从法律上来说没有问题,但是合理性还是有所欠缺。商品房买卖是一种平等主体的民事法律关系,这种情况下如果不存在欺诈、故意隐瞒等导致合同无效的因素,合同是有效的。
对于不买装修升级包就无法购房的情况,姜超峰建议,购房者若购买捆绑装修的房子,为了自身利益,应要求开发商在购房合同中写明装修品牌、价值标准等,以及如未能达到约定的标准,开发商应承担何种法律责任。
精装修货不对板,如何解决?
2020年9月,河北保定的王女士在市内某小区全款购买了一套精装修期房。交房后,发现不仅精装修房与样板房相差甚远,还存在窗户关不严、墙面不平整等问题。尤其是卫生间的瓷砖,很多是空的。
精装修房屋货不对板、缩水、漏水、减配……业主可以主张哪些权益?面对开发商“样板间仅供参考,最终交房以合同约定为准”“出卖人享有最终解释权”的条款,业主该如何有效维权?
姜超峰认为,房屋质量问题分两种,一种是严重的质量问题,比如可能有危险性,入住后人身安全得不到保证等,消费者可以拒绝,甚至可以要求退房并要求对方承担赔偿责任。但是一些非严重的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开发商有责任、有义务承担维修责任。
“‘享有最终解释权’这句话本身不符合法律规定。”谢龙称,因为这种格式条款是由开发商事先制定并重复使用的,而格式条款一定要基于公平的原则来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如出现争议,应该做出不利于格式条款提供方的解释,也就是要做出有利于消费者的解释。
姜超峰说,装修样板房对消费者买房有非常重要的影响,它可以构成合同要约。如果开发商明确提示消费者,样板房不是最终交付标准,开发商可以不承担责任。如果注明属于开发商赠送,则也要符合赠送的要求,比如品牌、材质等,否则开发商同样可能构成违约。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